第二届西安建筑装饰设计奖评审办法
第一部分 奖项设置及说明
一、作品奖:
1、酒店空间
所有的酒店及与具有相关功能的工程项目,如各类商业酒店、精品酒店、主题酒店、特价酒店、都市酒店和度假酒店等。其设计项目必需包括客房、大堂和宴会厅等空间。
2、商业/金融/售楼处空间
各种商业/金融/售楼处空间,例如商业中心、购物中心、大中型商场、金融机构、超市及专卖店、零售商店、专业商店、美容沙龙、售楼处等。
3、办公空间
政府及企业总部、银行、教育培训用房、医院、图书馆等。
4、餐饮空间
各类宴会厅、主题餐厅、特色餐厅、连锁餐饮等各种样式餐饮店。
5、娱乐/会所空间
各种样式酒吧、迪斯科舞厅、洗浴中心、会所、KTV等娱乐场所。
6、商品房/样板房空间
各类平层居住空间。各类房地产商展示示范单位的样板房空间。
7、别墅空间
包括别墅、四合院、复式楼等居住空间。
8、文化/教育/医疗空间
影剧院、专业剧场、音乐厅等,以及文化类的空间设计;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医院、疗养场所等医疗空间等。
9、艺术陈设/展陈空间/园林景观
(1)各类家具、灯具、织物、器皿、雕塑、字画、纪念品、工艺品、人造植物等通过软装配饰呈现出的艺术陈设空间。
(2)博物馆、展览馆、各类陈列室等展陈空间。
(3)园林规划、公园小品、庭院等与室内建筑相关的景观设计。
10、交通/体育/公共空间
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空间,体育场馆、健身房等休育空间,以及其它公共空间。
11、高校学生设计案例
高校空间设计类专业学生学校毕业设计及在学校教师、导师指导下或命题下完成的设计项目。
12、产品应用开发
与装饰、陈设相关的产品应用开发,分为以下12类:
(1)石材;(2)建陶;(3)地板;(4)涂料、防水;(5)卫浴;(6)电气照明;(7)门窗;(8)壁纸;(9)家具;(10)五金;(11)吊顶隔断;(12)其它。
大赛实施细则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学术委员讨论制定,另行公布。
二、人物奖
1、年度青年设计师领袖
表彰有独特的设计观点和擅长领域;在设计文化和创新等方面表现优异,为推动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设计管理者和设计师。
2、年度优秀设计师
表彰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和成熟的设计作品,积极参与设计领域的发展变革,为推动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设计管理者和设计师。
3、年度新锐设计师
表彰年轻、有思想、有活力,主持过成熟的设计作品,具备优秀的设计技巧和潜能,积极参与行业事务的设计管理者和设计师。
注:年度青年设计师领袖可由评审委员会委员推荐产生。年度优秀设计师、年度新锐设计师均由企业或个人申报,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
三、团体奖
1、年度最佳设计机构奖
表彰在设计项目及创新成果突出的设计团队和机构等。
2、年度最佳科技创新团队
表彰在装饰设计过程中注重科技创新、科研成果应用的装饰企业及设计机构等。
3、年度最具创意设计团队
表彰为推动原创设计做出杰出贡献和成就卓越的设计团队及机构等。
4、年度优秀设计团队奖
表彰在设计项目及创新成果突出的装饰企业设计团队等。
5、年度设计师推荐品牌
由西安市知名设计师公认推举的优质装饰材料品牌及企业。
注:由装饰企业、设计机构、装饰材料品牌商申报,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
第二部分 评审规范
一、申报议程:
(一)、启动:2017年10月。
(二)、组织:
1、组织方式
(1)组委会协会组织装饰企业及设计机构直接申报;
(2)企业、设计机构及自由设计师直接申报;
(3)组委会推荐。
2、申报要求
(1)作品奖:申报作品包括已建和在建工程、方案设计作品。
(2)人物奖:参评者含设计师、设计管理者、设计机构、教授学者、各大专业院校及在西安地区活跃的装饰设计机构均可参加。
(3)团体奖:活跃在西安地区的建筑装饰企业、装饰设计机构、设计研究院以及各类设计团体;在西安市场具备一定影响力的材料企业。
3、申报对象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照申报要求、申报细则中规定的方式提交相关资料。
4、资料提交:(详见第四部分)
5、评审组织及审核:
(1)评审组织:共设初评、终评两级评审流程,由评审委员会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开展工作。
(2)作品审核安排: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2018年3月底在活动颁奖盛典现场发布。
二、评审细则及流程:
(一)作品类
1、初评(海选环节):
由奖项评审组针对每个类别奖项依据分值由高到低评选出相应奖项。若在同一奖项中两名申报对象分数并列,该两名申报对象将同时获得该奖项;若分数并列超过两名申报对象,则由评审委员会在相同分数的申报对象中投票,以选出获奖者。
最终评选出各个奖项类别的前十名。
海选环节比分占总比分的60%
2、复评(现场点评):
对入围设计师的作品进行现场展示,评委进行点评和打分。
现场点评比分占总比分40%
3、终评:
初评分数*60%+复评分数*40%=最终得分
(二)人物奖、团体奖:
1、初评:对申报对象的资格审定、申报材料的规范审验以及申请数量等。初评合格将具有进入终评的资格;
2、终评:依据评审规则和标准打分、给出意见;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评议,依据活动总体办法和要求,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公正客观性
评审过程中由电视、报纸、网络视频等媒体监督、转播,评审结果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三部分 权利与义务
一、申报对象权利
(一)、申报对象可直接面对学术专家、地产行业代表、装饰企业代表三类评委专家;
(二)、申报作品入围后可现场得到评审专家的点评和肯定;
(三)、对入围设计师作品现场展示,提升了设计师与评委专家的互动和推广方式;
(四)、入围设计师直接晋级“西装协设计委推荐设计师”;
(五)、获奖作品被直接推荐至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举办的“中国建筑装饰设计奖”复评环节;
(六)、获奖团体及个人被直接推荐至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举办的“中国设计年度人物”复评环节;
(七)、家装领域的获奖设计师被直接推荐至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的“中国家装好设计”复评环节;
(八)、申报对象直接成为“西装协设计委设计师俱乐部”VIP会员;
(九)、优先参与西装协设计委组织的异地交流活动;
(十)、获奖设计师入选《西安优秀设计师汇编》;
(十一)、获奖作品入选《西安建筑装饰设计奖成果汇编》;
(十二)、申报对象享有西装协设计委专人客服提供的国内外各类奖项申报、评选等服务。
二、申报对象义务
(一)、所有申报对象均需接受被组委会监督、听取建议的义务;
(二)、所有申报对象不得要求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申报资料,不向大奖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三)、就申报材料提交、展览、公示、宣传与出版等一切事项,申报对象无权向主办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报酬的权利,亦无权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
三、作品奖特别规范:
(一)、所有申报对象有义务无偿将申报作品版权授予组委会,供组委会传播、展览、出版参赛作品集之用;
(二)、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获奖作品,组委会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三)、申报对象应自行保证申报作品具有全部知识产权,如发现申报作品有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形,组委会有权在任一阶段取消其评审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由此造成主办方损失的,概由申报对象承担;
(四)、如其他方对申报产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申报对象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第四部分 报名须知
一、活动时间: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日起报名,2017年12月31日截止报名。
三、报名流程:
申报对象填报相关资料,根据附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将邮寄或发电子版提交至西安市装饰业协会设计专业委员会。
邮寄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海璟国际C1座1201室(西安市装饰业协会设计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雷程、万素芸、王菲
联系电话:029-85221207 15829313465
邮箱:xzxsjw@126.com